史部书籍大全

史记

《史记》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。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,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(哲学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)。《史记》最初没有固定书名,或称“太史公书”,或称“太史公传”,也省称“太史公”。“史记”本是古代史书通称,从三国时期开始,“史记”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“太史公书”的专称。《史记》与后来的《汉书》(班固)、《后汉书》(范晔、司马彪)、《三国志》(陈寿)合称“前四史”。刘向等人认为此书“善序事理,辩而不华,质而不俚”。与司马光的《资治通鉴》并称“史学双璧”。

南史

《南史》,唐朝李延寿撰,中国历代官修正史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纪传体,共八十卷,含本纪十卷,列传七十卷,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(420年),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(589年)。记载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。《南史》与《北史》为姊妹篇,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。

金史

《金史》是二十四史之一。撰成于元代,全书一百三十五卷,其中本纪十九卷,志三十九卷,表四卷,列传七十三卷,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。

晋书

《晋书》,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,唐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。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,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(420年)刘裕废晋帝自立,以宋代晋。该书同时还以“载记”形式,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。原有叙例、目录各一卷,帝纪十卷,志二十卷,列传七十卷,载记三十卷,共一百三十二卷。后来叙例、目录失传,今存一百三十卷。

明史

《明史》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,共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二百多年的历史。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《宋史》,其修纂时间之久、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。《明史》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,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。

竹书纪年

本书是《竹书纪年》古本。《竹书纪年》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史书。西晋咸宁五年(279年,另说281年或280年),汲郡(今河南省卫辉市)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襄王的墓葬,发现《竹书纪年》。该书亦称《汲冢纪年》《古文纪年》。《竹书纪年》共十三篇,叙述夏、商、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,按年编次。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,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,至魏襄王二十年为止。《竹书纪年》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的编年通史。但它在宋时历经了佚散后又重新收集整理的过程,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可信度和史料价值。

越绝书

《越绝书》以春秋末年至战国初期吴越争霸的历史事实为主干,上溯夏禹,下迄两汉,旁及诸侯列国,对这一历史时期吴越地区的汉民族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天文、地理、历法、语言等多有所涉及,被誉为“地方志鼻祖”。其中有些记述,不见于现存其他典籍文献,而为此书所独详;有些记述,则可与其他典籍文献互为发明,彼此印证。

新唐书

《新唐书》是北宋时期欧阳修、宋祁、范镇、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,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全书共有225卷,其中包括本纪10卷,志50卷,表15卷,列传150卷。《新唐书》前后修史历经17年,于宋仁宗嘉祐五年(公元1060年)完成。《新唐书》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《兵志》、《选举志》,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。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,为以后《宋史》等所沿袭。

五代新说

《五代新说》二卷,唐代徐炫撰。该书记载梁、陈、北齐、北周及隋五代史实,分门别类为三十篇,是一部史料价值较高的野史笔记。

续资治通鉴

《续资治通鉴》二百二十卷,清毕沅撰。此书付刻未及半,毕沅生前仅初刻一○三卷,毕家因贪污遭籍没而止,书稿散佚,桐乡冯集梧买得全稿补刻成二百二十卷。《续资治通鉴》跟《资治通鉴》有不少出入,续通鉴大量引用旧史原文,叙事详而不芜;仅有取舍剪裁,而无类似温公的改写熔炼,亦无“毕沅曰”等各家史论。《续资治通鉴》作者虽挂名毕沅,然名家钱大昕、邵晋涵、章学诚、洪亮吉、黄仲则等均参预其事,此书实成于众人之手。梁启超对该书评价极高,认为“有毕《鉴》则各家续《鉴》皆可废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