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传书籍大全

宋史

《宋史》是二十四史之一,收录于《四库全书》史部正史类。于元末至正三年(1343年)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,《宋史》与《辽史》、《金史》同时修撰。《宋史》全书有本纪47卷,志162卷,表32卷,列传255卷,共计496卷,约500万字,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。

北史

《北史》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《魏书》、《北齐书》、《周书》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。魏本纪五卷、齐本纪三卷、周本纪二卷、隋本纪二卷、列传八十八卷,共一百卷。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(386(丙戌年))到隋义宁二年(618)的历史。《南史》与《北史》为姊妹篇,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。

史记

《史记》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。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,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(哲学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)。《史记》最初没有固定书名,或称“太史公书”,或称“太史公传”,也省称“太史公”。“史记”本是古代史书通称,从三国时期开始,“史记”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“太史公书”的专称。《史记》与后来的《汉书》(班固)、《后汉书》(范晔、司马彪)、《三国志》(陈寿)合称“前四史”。刘向等人认为此书“善序事理,辩而不华,质而不俚”。与司马光的《资治通鉴》并称“史学双璧”。

南史

《南史》,唐朝李延寿撰,中国历代官修正史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纪传体,共八十卷,含本纪十卷,列传七十卷,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(420年),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(589年)。记载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。《南史》与《北史》为姊妹篇,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。

金史

《金史》是二十四史之一。撰成于元代,全书一百三十五卷,其中本纪十九卷,志三十九卷,表四卷,列传七十三卷,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。

晋书

《晋书》,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,唐房玄龄等人合著,作者共二十一人。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,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(420年)刘裕废晋帝自立,以宋代晋。该书同时还以“载记”形式,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。原有叙例、目录各一卷,帝纪十卷,志二十卷,列传七十卷,载记三十卷,共一百三十二卷。后来叙例、目录失传,今存一百三十卷。

明史

《明史》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,共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二百多年的历史。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《宋史》,其修纂时间之久、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。《明史》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,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。

新唐书

《新唐书》是北宋时期欧阳修、宋祁、范镇、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,“二十四史”之一。全书共有225卷,其中包括本纪10卷,志50卷,表15卷,列传150卷。《新唐书》前后修史历经17年,于宋仁宗嘉祐五年(公元1060年)完成。《新唐书》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《兵志》、《选举志》,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。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,为以后《宋史》等所沿袭。

旧唐书

《旧唐书》共200卷,包括《本纪》20卷、《志》30卷、《列传》150卷,原名《唐书》,宋祁、欧阳修等所编著《新唐书》问世后,才改称《旧唐书》,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(945年)。

清史稿

《清史稿》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,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——“清史”的未定稿。全书五百三十六卷,其中本纪二十五卷,志一百四十二卷,表五十三卷,列传三百一十六卷,以纪传为中心。所记之事,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,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,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。